台北市私立華興育幼院收容院童辦法

本院目前招收貧苦無依兒童,需暫時安置於育幼機構代為教養照顧者,待家庭環境改善或教養至國小畢業階段則可接回自行照顧。若有符合本院收容辦法者,請家長(監護人)直接與本院聯絡。

本院目前尚有餘額數名(約男生:6名,女:3名),均依本院之院童入出院辦法辦理:

一、 本院收容年滿6足歲~12歲,無身心障礙符合下列條件之兒童:
1. 父母雙亡者。
2. 北市低收入戶(單親家庭為優先考量)子女。
3. 家庭遇重大變故或災變,經濟無力負擔者(需提出公信證明)。
4. 軍警遺孤,生活有困境者(父母一方因公殉職)。

二、 本次招收小學一至六年級兒童。

三、 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
四、 通過審核入院兒童將就讀附近學區公立國小或華興國小。

五、 報名資料:
* 入院申請書(以本院表格填寫,目前家庭狀況等)由監護人簽章。
* 有以下任一證明請準備資料:【※ 第四、五項為輔助資料】
(一)北市低收入戶家庭,請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(正本備查)。
(二)撫卹令影本(正本備查)。
(三)逢重大災變證明。
(四)父母一方或雙方身心殘障手冊。
(五)重大疾病證明。

* 彩色半身二吋照片:兒童3張、家長(監護人)2張。
* 兒童就學至今(包括每學期)總成績單一份
* 三個月以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* 三個月以內兒童之公立醫院體檢表一份。(加驗胸部X光、血型、肝炎) * 請填寫兒童基本資料表(如附件)
* 來院面談或訪視日期另行通知。
* 資料經本院審查後,通過審查者一併通知辦理入院
*資料備齊後請寄: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101號  私立華興育幼院、社工組

六、 查詢電話:2833-0150 分機:160/社工、150/保育、110/院長室
  傳 真:2833-0393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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